《乌托邦》,中文译名《乌托邦》,是一本五百多年前诞生的作品,和王阳明的代表作《传习录》几乎在同一时间完成。两本书都扎根于各自的信仰背景,差异显著。 《乌托邦》是文学作品,其体裁本身就很难出自中华士大夫,在内容上,这本书不探讨理论上的奥义,也不宣讲求道修身,而是把笔锋指向社会,对现实的种种问题做了大胆否定,并详细构想了一个公有制的家园。作者托马斯 • 莫尔 (Thomas莫尔)关心弱者,用儒家语言可说是「心系苍生」,而如果按照今天左-右的分析套路,他似乎算是一位左倾作家,但他却居然也被守成派引为同道。在 2016 年辞世的美国高院法官 Scalia (斯卡利亚),身为坚定的守成派,天主教徒,他的榜样居然就是莫尔。Scalia 参加美国总统奥巴马的就职仪式时,头上戴的帽子,是专门制作的,和莫尔所戴一模一样。一个保成派法官,为什么服膺幻想乌托邦的莫尔呢?
原来,莫尔不仅也是天主教徒,而且也是个法官。他风趣幽默,忠于职守,表里如一,即使面对国王的威胁,也不愈违背自己的良知。
虔诚的信仰
1501 年,莫尔20多岁,取得了律师资格开始职业生涯。恰好在同一年,三十岁的王阳明,到直隶、淮安审决积案重囚,发现了一些屈打成招的冤案。此后王游九华山,出入佛寺道观,做《九华山赋》。而历史记载,同一年,莫尔在教堂做了系列演讲,讲述奥古斯丁的经典作品《上帝之城》。当时欧洲全民信仰基督已有一千多年,以罗马天主教会为中心,这本基督教典书强调,人是由两部分组成的,有两种志趣和能力,有两种爱,分居于两个城池之中,「一个城的人选择肉欲的生活,另一个城的人选择精神的生活」。前者是「地上之城」,由于人的自私的爱,充满了邪恶与暴力,充满了不平等和奴役。后者是「上帝之城」,「是最高的善,是永久和完美的和平」。上帝之城一方面是天堂中的王国,是那些正义灵魂的栖息之所;另一方面它也与尘世的国家并存,因为尘世中也有上帝的忠诚信徒。奥古斯丁的世界里,人既是精神的又是肉体的,人的利益因此分为以肉体为中心的世俗利益和以灵魂为主的精神利益。
莫尔演讲的内容我们已无从得知。但我们知道的是,莫尔开始律师生涯后,因为非常钦敬修道院里的僧侣,选择居住在一家修道院旁边,并按照那里的方式生活,每天凌晨 2 点起床,进行几个小时的沉思、祈祷。
这时的王阳明,「筑室会稽山阳明洞天,静坐行导引术」,难道和莫尔有某种共振,还是昭示了某种相似的生命追求轨迹?
三年后,莫尔放弃了做一名僧侣的想法,他去竞选伦敦议员,次年结婚。差不多与此同时,王阳明把一位得道高僧劝回了老家孝母。莫尔回家不是因为中华特色的「孝」。他的好友伊拉斯莫认为,莫尔无法摆脱婚姻的想法,所以「选择做一个敬畏上帝的丈夫,而非做一个不道德的出家人」。
莫尔虽然选择了世俗道路,但一直保持着一些苦修生活,譬如贴身穿着毛发衬衣,有时还鞭笞自己,祈祷、斋戒和忏悔的习惯也伴随了莫尔一生。
莫尔后来进入宫廷服务国王亨利八世。国王对他极为推重,几次拜访,不拘礼节地约他一同进餐,还和他一起研讨数学和天文学,可是,莫尔对此并不感到荣幸。他对权欲熏心的国王看得很清楚:「假使我的人头能让他得到一座法国城池,这颗头准得落地。」
1532 年,莫尔时任 Lord Chancellor (英格兰大法官),拥有立法、行政、司法等职权,类似于中华的宰相,他却突然辞官隐退。原来,几年来, 国王亨利一直在谋求离婚另娶,这需要罗马天主教会批准,而且涉嫌违反教廷律令。亨利借着路德教派的兴起,利用婚姻问题一步步摆脱罗马教廷,控制起英格兰教会,并逐渐清洗莫尔的同僚。莫尔的前任,就是因为婚姻问题引起亨利猜忌而最终下台的。眼见国王横行霸道,支持罗马天主教会的莫尔知道他不可能力挽狂澜,但他也无法违背自己的内心依从国王,便选择洁身自好,以健康为由弃官回家,过上了平民生活。
第二年,亨利利用听命自己的主教,成功离婚,他邀请莫尔参加新王后加冕典礼,遭到莫尔拒绝。
莫尔辞职的第三年(1534 年),国王控制议会通过了系列法案,其中的《继承法案》宣布新王后的孩子享有王位继承权, 《至尊法案》宣布亨利为英格兰教会 的惟一最高元首,有权召开宗教会议、任命神职人员和决定教义,原先向罗马教会缴纳的贡金一律上缴国王。也许越是“改朝换代”、“鼎故革新“,越喜欢大家表忠心,德高望重的莫尔也被召去宣誓。
莫尔说:
「我的目的不是指出这个法令错了,或制定这法令的人错了,或是任何对此宣誓的人错了,我的目的也不是责怪任何其他人的良心。但是,就我自己而言,我的良心让我不能对此做宣誓,不然,我的灵魂会永遭诅咒的。」
4 天后,莫尔被关进监狱。亲人朋友几番进狱劝说,国王权臣 Cromwell 几次造访,莫尔始终不愿违背自己的良心。他做好了迎接最坏结局的准备。在狱中创作的《舒适与苦难的对话》中,莫尔写道:「记住,如果可能仅仅由你我承受世间全部的痛苦,却能够让我们永远享有所向往的欢乐,这点痛苦就不算什么。因此,我请求你不要忘记那种欢乐,将所有世俗痛苦从心中驱逐。」
参照儒家理解莫尔
面对国王的离经叛道和步步紧逼,莫尔不肯背弃本心,这让我想到了中华士大夫。天主教和儒家是完全不同的文化和规范体系,但都经历过自由发展,遭遇过血腥迫害(秦国皇帝「焚书坑儒」,天主教更是遭受打击几百年),又都遇到了帝国统治者的吸纳和利用(汉武帝「独尊儒术」,君士坦丁扶植基督),虽然如今已非当年光景,但在一段不短的历史中都构成了各自文明圈的血脉和土壤。
莫尔的乌托邦,是一个天主教家园,里面实行的公有制,直接承袭天主教。天主教早期便是财产共享的团体,此传统一直不绝, 后来的共产主义就是其思想和组织模式的一个继承人。天主教构成了莫尔乌托邦构想的文化背景,一如儒学构成了顾炎武「保国者,其君其臣肉食者谋之;保天下者,匹夫之贱有责」的文化背景(即:国家兴亡,匹夫无责)。
当时的欧洲文化圈使用拉丁语,而中华文化圈则长期使用文言文,都属于少数人语言。两方的思想也可附会对比:天主教信奉的神是上帝,儒家的上帝则是来自中华传统的「天」,如「天命」、「天理」、「天子」、「天下」;儒家的天子是皇帝,天主教的天子是耶稣;如果说儒家以君父为纲,那么 天主教就是以上帝为纲; 天主教和儒家眼中的人都不是“自足”的,上帝认为人人有罪,君主认为人人都需要报恩(国恩君恩父母恩);天主教观念里人和人是平等的,「上帝不偏待人」,儒家的观念世界中,人时时刻刻在等级关系中,「君为臣纲,夫为妻纲,父为子纲」,等级制天经地义;天主教世界的孩子是「耶和华所赐的产业」,儒家世界的孩子是「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天主教主张爱和戒律,儒家主张忠、孝、仁、义。
两种文化既是人们被动接受的认知图景,也不断融入人的主动性,无论是个体生命对自我的要求,还是思考者对社会秩序的理解和塑造,都有机地融入两种文化之中。有种观点说「西方重物质,东方重精神;西方纵欲,东方禁欲;西方重争斗,东方重和谐」,但其实两个文明圈的传统文化阶层都是看重精神、禁欲、和谐。在与权力并行的悠长历史中,双方都不缺「假道学」,但也有「真君子」。莫尔不支持国王「叛教」,一如方孝孺不接受朱棣「篡位」,在王权/皇权面前,两人选择的都是「道统」,都是自己的内心。
文艺青年
《乌托邦》不仅仅孕育于 天主教土壤以及莫尔的职业生涯。事实上,除了从事政治和法律的一生,莫尔的一生还一直在文学创作与社会思索中探寻、求索。
15 世纪末,恰逢「新学(New Learning)」从欧洲大陆传播到英格兰。这场运动被后人称为「 Renaissance(文艺复兴)」,莫尔适逢其时。
1478 年,莫尔出生,那时英格兰的第一家印刷厂才诞生不久。创办印刷厂的传奇商人叫 William Caxton (威廉·卡克斯顿),他博学多才,自己翻译出版了 20 多部作品。
莫尔7 岁到学校学习拉丁语,12 岁时来到 Morton 家做小侍者(household page,当时常见的孩童培养方式)。Morton 是当时的坎特伯雷大主教、英格兰大法官,他对「新学」充满热情,为少年莫尔打开了新文化的窗口,他喜爱小莫尔的幽默,相信小莫尔的潜力,索性把莫尔送到牛津大学系统学习希腊语、拉丁语和古典著作,他在那里的老师,是最早一批游学意大利、学习希腊语的英格兰人。
莫尔的幸运也应感谢家庭,父亲富裕而负责,给他提供了接受教育和接触异域文化的机会,这些条件在今天才变得普及。
好学的莫尔如饥似渴地吸收异域的语言和书籍,他的视野和思想得以丰富,莫尔也在这场新文化运动中如鱼得水,热情挥洒着自己的精力和才华。
1496 年,18 岁的莫尔离开牛津学习法律,但文艺青年的他本色依然,热情地创作诗歌和戏剧。几年后,欧洲北方文艺复兴的领袖式人物 伊拉斯莫第一次访问英格兰,两人一见如故,此后书信交流不断,成为一生的挚友。
1504 年,已经走上工作岗位的莫尔26 岁,他把 Pico della Mirandola 的传记翻译到了英语世界。 Pico 是一位文艺复兴的代表人物,大莫尔15岁,大王守仁 9 岁。他的代表作是作于 23 岁的长篇演讲稿《论人的尊严》, 被誉为「 文艺复兴的宣言」。通过老天爷(上帝),Pico 大胆肯定了人,讴歌了人宝藏一般的潜力和自我实现的自主性:
「神最后开始考虑创造人。但是他没有塑造他新孩子的原型 … 最终,伟大的创造者决定,这种生物不会被给予任何自身固有的东西,但他却可拥有任何其他生物所拥有的一切。他将人类创造为一种本性不定的,不好也不坏的生物,然后将他置于世界的中心,对他说:『亚当,我不会给你固定的居所,独有的形式,特有的功能。但根据你的愿望和判断,你可以拥有任何居所,任何形式,任何你所选择的功能。其他一切生灵的本性,都被限制和约束在我们所规定的法则范围之内,而你,不受任何限制和约束,你可以选择自己的本性之界限。我们已将你置于世界的中心,如此你便可以观察世界上的任何其他东西,我们使你既不属于天国,也不属于尘世,既非可朽,亦非不朽,如此通过自由的意志与尊严,你可以把自己塑造成任何想要的样子。你可以将自己沦为更低级的生命形式,也就是畜生;凭着你的才智和判断,你也可以重生至更高级的形式,即升为神圣。』」
Pico 惊叹人的智性与神性:
「为什么人类是最幸运的生物;为什么人类值得最高的赞赏;为什么人类能取得他在存在之链中的位置,一个不仅被动物所嫉妒,更被环绕着他们的星星所嫉妒,被所有居于世界之上的有识之灵所嫉妒的位置!那是超卓的信念与锤击灵魂的求知。」
「使天使成之为天使的,并非是身体上的自由,而是精神上的智慧。如果你看到一个人完全只为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而在地上悲惨地爬行,那么你不过在看着一株植物,而不是一个人;如果你看到一个人的双眼被空虚的幻觉和想象所蒙蔽,从温柔的欺骗中得到安慰而完全臣服于自己的感官,那么你不过是在看着一个动物,而不是一个人;如果你看到一个哲学家通过理智进行判断,那么赞美他,追随他,因为他来自于天国,而非尘世;如果你看到一个人生活于沉思冥想,意识不到身体的存在而停留于思想可以到达的最深之处,那么他既非来自天国亦非尘世,而是披着肉体外衣的神!」
Pico 肯定会给匍匐的人们带来震撼,不由让我想起,他的作品来到英格兰 150 年后,虔诚基督徒牛顿向世人发表了开天辟地的力学定律,那正是牛顿和一系列奠基人伟大智性与神性的结晶。
1505 年,朋友 伊拉斯莫第二次访居英格兰。为了提高拉丁语水平,也为了掌握讽刺艺术和讲演技巧,莫尔和 伊拉斯莫一道,竞相翻译二世纪希腊讽刺作家 Lucian (吕西安)的作品。莫尔喜好幽默,为人戏谑,他说「快乐是个能区分石头和山的人,避免了很多麻烦。」教会的僧侣们公然指出莫尔有一种「笑谑癖」,谴责莫尔玩弄修辞技巧,惯于用双关语、俏皮话和笑话对待最重要的事情。莫尔回敬说:「作为一个俗人……较之用严肃隆重的腔调来说教,我更爱好以玩笑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看法」,并更青睐这种「在嘲笑中说出真理」的方法。
从童年起他就非常喜爱诙谐逗趣,开玩笑似乎是上帝派他来到世上的唯一目的。他从不会流于滑稽可笑,但庄重和尊严永远不适合他。他总是和蔼可亲,温和宽厚,使每人遇到他的人都感到愉悦快乐。
Erasmus
长期的学习、翻译和政治生活为莫尔奠定了创作的基础。莫尔用了 7 年左右的时间,分别用英文和拉丁文,写成了《国王理查三世史》,这是英国历史学的第一篇名著,成为七十多年后莎士比亚创作《理查三世》的蓝本。
1515 年,37 岁的莫尔赴 Flanders (法兰德斯,纺织业繁荣,加工英格兰羊毛卖给欧洲大陆)进行商业谈判,期间开始创作 《乌托邦》。通过一个构想的城邦,莫尔把自己对社会多方面的思考融入其中。里面讨论了众多社会问题,譬如盗窃罪,不能只重刑罚,也要重视背后的社会原因。譬如与欧洲大陆之间的国际贸易刺激英格兰羊毛业兴起,导致原来租地耕作的农民流离失所,犹如第一次冷战结束后,美囶推动的全球化使制造业向东亚大陆转移造成美囶工人大量失业、甚至自杀。
相比让人津津乐道的名词「羊吃人」,《乌托邦》用更多篇幅揭露了见不得阳光的政治决策:
「廷臣向国王提起某些长期不用而废除的法典,谁也记不起颁布过,谁也就不遵守。国王应对不遵守这些法典的人科以罚金,这是最大的生财之道,又最名正言顺,因为是以执法为幌子」
「还有廷臣劝说国王将法官约束起来,听从他的节制,这样,法官判决每一案件,都将有利于国王」
「每个人自己的财产越少越好,这是对国王极其有利的。因为国王的保障在于老百姓不能从有钱有自由而变为犯上无礼。老百姓一旦又有钱又有自由,就不肯接受苛刻而不公道的政令。相反,贫困可以磨折他们的志气,使他们忍受,使受压迫者失去高贵的反抗精神」。
莫尔反对为了富裕而夺人之爱:「给人治好头病却带来脚病的那是庸医,同样,为了改善公民的生活而必须夺去他们生命中美好东西的人,应该承认他自己对治理自由人民是一个门外汉。」
像莫尔这样的高官、贵族,大大方方把高层政治的底裤剥下来,公之于众。读者很容易认识到,君主的仁心多是表演,人们不会相信什么「国王是好的,坏的是贪官」。这种不培养奴性的土壤无疑能够滋养后来的启蒙运动思想家,也只有这种土壤,才能产生这样的思想:「政府一开口,它就在准备说谎。」
《乌托邦》还大胆揭露了天主教会,宗教自由观念也石破天惊:「有人崇拜日神,有人崇拜月神,又有人崇拜其他某一种星辰。若干乌托邦人尊敬以道德或荣誉著称的先贤,把他当作神,甚至最高的神。」《乌托邦》发表之初,便被判定为宣扬异教文化。
书中的锋芒使它长期不能完整出版。400 年后的英囶哲学家罗素说:「 《乌托邦》一书在很多点上带着惊人的开明进步精神。我并不特别指他的 后来的共产主义说教,这是许多宗教运动的传统老套;我指的却是关于战争、关于宗教和信教自由、反对滥杀动物(书中有一段极流畅动人的反对狩猎的话)、以及赞成刑法宽大等(这本书开头的讨论就是反对盗窃罪处死刑)。」罗素也批评说:「乌托邦里的生活单调枯燥得受不了。参差多样,对幸福来讲是命脉,在乌托邦中几乎丝毫见不到。这点是一切计划性社会制度的缺陷,空想的制度如此,现实的也一样。」
莫尔这样谈到他的创作生活:「我几乎挤不出时间。我经常忙于法律任务,或是辩护,或是审理,或是作为公断人进行裁决,或是以法官身份作出判断。我对甲作礼节性的拜访,又找乙处理事务。我差不多整天时间都在外为别人的事牺牲了,剩下的时间用于我一家人。至于为我自己,即是说,搞学问,就一点时间没有了。当我回到家中,我必须和妻子谈话,和孩子聊天,和管家交换意见。这一切我都看成是事务,因为非办不可——如果你不想在自己家中做一个生客,就非办不可。再则,不管是由于天然的赐与,或是来自偶尔的姻缘,或是出于自己的选择,他们是和你一辈子相处的,你对他们务必采取极愉快的态度,只要你不溺爱,也不把管家纵容到变成主人一般。整日整月乃至整年便在以上所说的这些活动中消失了。那么,什么时候才找到空闲来写东西呢?我还未一字提到睡眠,甚至未一字提到吃饭。对许多人说,吃饭所花时间不下于睡眠,而睡眠差不多消耗一个人的半生!因此,我所获得的仅有时间是从睡眠和吃饭偷来的。」
莫尔共抚育了 6 个孩子,每逢出差就给孩子们写信,并鼓励他们多给他写信。莫尔对女儿的教育和儿子一视同仁,开风气之先,在这那个时代很不寻常,为其它的贵族家庭树立了榜样。他的长女 Margaret Roper 精通希腊语和拉丁语,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出版书籍的非皇室女性。他的养女 Margaret Clement 也是那个年代有学问的女性(用传统儒家用语就是「才女」)。
对当时的英格兰来说,莫尔主要是一位政治家(statesman),他的才能和清廉为人称道。他几次出访,解决商业或战争问题;担任下院议长时,他提议国会议员拥有 free speech 的特权,这是英国制度建设长河的一部分;他担任 Lord Chancellor 后,打破衡平法院的惯例,对诉讼当事人的馈赠一概回绝(《西方哲学史》 罗素),从他开始,英国衡平法院开始向规范发展^heng。(当时英囶传统普通法变得僵化、无法满足众多现实需要,纠纷当事人求助国王,判案使用正义、公平原则而非普通法先例。论英国的衡平法——个案特殊性的正义思维)
而对于后人来说,莫尔最重要的形象,是文艺复兴人文主义者(Renaissance humanist )。他热爱文学,在英语文学史上前承乔叟,后启莎士比亚;他关心这个世界,渴望把他的所思所想传播给大家,让世界有所变,有所不变。
宗教问题:莫尔是进步的「改革制度派」
犹如儒家在帝制中囶,宗教在欧洲,既扮演着重要角色,又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莫尔关心的一个社会弊病,就是宗教改革,这也是莫尔入狱的背景。再伟大的信仰或主义,若牵引出了组织,关系到了利益,难免吸引唯利之徒,若缺乏制约,就会陷入欺骗:伟大信仰沦为谋利工具。那时候的罗马天主教会,严重缺乏有效的制约,开支浩繁无度,上层生活特权化。为了维持腐朽的生活,教会出卖圣职、索要贿赂、收取各种捐税,巧取豪夺不一而足。当时一件臭名昭著的恶行是滥用「赎罪券」聚财,犹如佛教寺院售卖香火、兜售开光物品。不仅如此,教会权力过多,譬如,享有凌驾于法律的治外法权,教士杀了人,往往只是被开除教籍了事,这意味着恶人加入教会就有了保护伞。
作为那个时代的公知,莫尔和他的朋友 伊拉斯莫都不满天主教会的腐化。
伊拉斯莫的著作中对天主教会有一些批判、讽刺,客观上,有一定启蒙和引导价值,主观上,他想通过劝诫,教化君主、教皇的德行,以实现一个虔诚德性的社会。这类似儒家幻想仁君。
相比天真的 Erasmus,莫尔重视从权力安排和制度设计上改造天主教会,他通过 《乌托邦》表达了他的设想:取消教会和僧侣的世俗权力,让它们只作为基督福音的传播者、世俗社会的精神领袖;在教皇之上设立总教会会议限制教皇的权力,可以对教皇进行告诫、惩罚和废黜;以选举的形式选出教士,限制教士的人数,确保教事由人格完美、品德高尚的人担任。
但莫尔大刀阔斧的改革主张只停留在文字上,而虔诚的德意志神学家 Martin 路德(马丁·路德)则逐渐成长为改天换地的行动家、革命家。
1517 年,即莫尔创作 《乌托邦》的第三年, 路德走到教堂门口,公开贴出《关于赎罪券的意义及效果的见解》。不知道这种举动在当时是不是常规,虽然只是用拉丁语书写以征求学术论辩,但我觉得已足够大胆。而之后的发展出乎 路德 意料,此文被人翻译为德文发行,引起了热烈支持。当时 路德 还希望能够革除陈弊,改革天主教会。但在拥有一定自由的社会环境中,经过几年的辩论、较量,他得到了很多人的拥护,他的观点发展到了「极端」,矛头不再指向某一教皇或某届教庭的奢侈腐败,而是指向整个制度。他举起《圣经》反对教皇,强调「因信称义」,认为基督徒只要信仰基督即为义,反对罗马天主教会宣扬的善功得救;他提出「一切信徒皆为祭司」,神职人员与教徒只有分工的不同,没有等级的差别,反对神职人员垄断《圣经》解释权和召开宗教会议的种种特权。在《论基督徒的自由》中,路德 从自由的角度论述「因信称义」与「由爱行善」:
基督徒因信称义,信仰基督即可,不是靠着任何的礼仪、规条、善行,所以是自由的;基督徒借着爱做出种种的善行,甘愿服侍众人,因此又是不自由的。
「基督徒是全然自由的万人之主,不受任何人的管辖。基督徒是全然顺服的万人之仆,受一切人管辖。」
这突出反应了 路德 对上帝的信仰,但对罗马天主教会则完全无视。
对于莫尔来说,罗马天主教会是上帝在世间的代理,是精神领袖,而且是社会稳定的基石、防范暴政的屏障。罗马帝国崩溃后,罗马教廷就是保障欧洲的重要力量。譬如,为了避免世俗政权任意妄为的宗教审判,罗马教廷设立了宗教裁判所^yao,并在实践过程中发展了现代法律^jia。在伊斯兰不断侵略的背景下,教廷发起十字军东征,反击了伊斯兰的无限扩张。15 世纪,信奉伊斯兰的奥斯曼帝国吞并了东罗马帝国,之后仍在不断膨胀,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在 路德 挑战教廷的 20 年代,奥斯曼帝国先后征服了埃及、匈牙利,围攻维也纳(当时在中亚包括今天的新疆,伊斯兰教也已通过武力成为主流)。而当时的基督教世界内部也冲突不断,欧洲两个强权西班牙、法国势不两立,两边阵营战争频仍。^ao
所以莫尔坚持教会的领导,认为欧洲应由一个统一的天主教会来维系,以牵制王权、减少战祸、保护穷人(后来兵戈不断的宗教战争证明莫尔的担忧并非杞人忧天,但这些战争可能是必然的,毕竟莫尔对教会的改革期盼只是停留在书本中的想象)。 路德 的学说把信徒和上帝直接联系起来,彻底否定了罗马天主教会的存在意义。所以,虽然两人都是虔诚的信仰者,都不满现实,但却针锋相对。
打击新教
在莫尔看来,路德 以及随之兴起的新教是离经叛道的「异端」,严重威胁 天主教的秩序和社会的团结。莫尔政治生涯的下半段,他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打击新教。
他积极协助 Lord Chancellor 查禁新教著作,调查、关押新教徒。他自己履职 Lord Chancellor 后,主持对新教徒的审判。他逮捕过许多运输、销售「禁书」的商人,法庭审讯后关进监狱。大多被宣判为异端的人,被架在马上游街示众,他们面对马尾,衣服上缀着自己说过的各种反叛之词。曾有一个囚犯的仆人想给主人一点帮助,写了一份陈情书上交议会,莫尔得知后便派人把他也投入监狱。为了搜查禁书,莫尔还突袭过一个商人的家,再把他投入伦敦塔,任其死于牢狱。莫尔认为 路德 的「异端」理论是荒谬与邪恶的,而教会应当与国王合作将它扑灭,这是上帝对撒旦的审判。莫尔说,「在美好的天主教王国西班牙」,「历来都把异教徒活活烧死」,这是「合法和必要的」(秦晖《共同的底线》 纪念托马斯 • 莫尔)。
但莫尔并不是一个为了信仰不择手段的残暴法官。在使用国家暴力上,莫尔有自己的原则。在 路德 还未叛教之前,莫尔就在 《乌托邦》中清楚地写道:「每人信从自己所选择的宗教是法律上认可的,一个人也可以向别人宣传自己的教,劝其接受,但只能用温和文静的方式,讲出道理为自己的教作辩护,如果他劝说无功,不应将其他一切的教都恶毒地摧毁,不得使用暴力,不得诉诸谩骂。」「在传教时使用任何暴力都是不允许的,如果为宣传自己的教义而在群众中煽动事端,就要受处罚。」(《 双面”托马斯 • 莫尔》)
即便使用暴力,莫尔也体现了自己的宽容。英国学者钱伯斯考证,莫尔在 Lord Chancellor 任上,没有判过一例异端死刑。基于教义,他相信上帝惩治撒旦是正义的,但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莫尔出于良知和人文主义精神显得极为宽和。
那是个盗窃都会判死刑的时代,遑论「异端」、「叛国」,特别是新教兴起、王权强大之后。路德 获得了众多贵族和教徒支持,便开始变得唯我独尊,他公开宣称「我不允许任何人批判我的主张,即使是天使」。他还建议政府把所有反私有财产的异教徒、所有宣扬基督是人而不是神的异端统统处以极刑。他甚至煽动暴乱,公开号召把犹太人的学校和教会付之一炬:「让任何人把硫磺和松脂尽量掷向他们,假如有人在他们身上投掷地狱之火,那就更妙了……把他们的房舍也给粉碎和摧毁。」在路德看来,对异教徒就要采取赶尽杀绝的手段。
一开始支持教皇的国王亨利,后来为了利益站在了 路德 一边,他利用新教支持者,血腥镇压反对者,最终取得了英格兰教会 的领导权,实现了所谓的宗教改革。但英国国教是旧瓶装新酒,除了首脑由教皇变成了国王,并没有什么理念上的革新。后来亨利为了权力,又回归天主教,当年支持他的改革派纷纷下狱。新教先驱 Robert Barnes 在莫尔掌权时曾受到莫尔的理论批判,人身安然无恙,但在国王手里却被处以极刑。当年亨利的权臣 Cromwell ,主导迫害了莫尔,政治风向一变,也被处死。据估计,亨利八世在位期间,因宗教问题而被处以极刑者有数千人之多。莫尔当年宁死也不承认的新王后,也被亨利抛弃处死,为给她编造「不忠」罪名,亨利还多砍了五个大臣的脑袋:因为要印证王后「不忠」,总要找到「偷情对象」。而取伪证和诬陷定罪,也是亨利派给 Lord Chancellor 的任务。这令人回想起莫尔当年不肯做违心之事,坚决辞职隐退。莫尔的理想是一贯的,他尊重规则,同时也是尊重自己的良知,而亨利不择手段,不受约束的王权把他的丑恶纵容得淋漓尽致。
「攻击」新教
除了迫害,莫尔还和「异端」展开了十几年你来我往的论辩。
国王亨利最初支持教皇 ,他协助反驳路德 ; 路德 指斥亨利是「猪、笨蛋、说谎者」;莫尔回应「酒鬼」、「污秽的小修士」、「扔回你父亲的烂嘴里,那里满是你的腐烂化成的垃圾污泥」。英格兰学者 William Tyndale 也和莫尔多次论战,他最为人所知的,是把 Bible 《圣经》翻译成了英语,这有利于打破罗马天主教会对 Bible 的垄断,而且他的译本还有挑战传统教义的译法和备注。莫尔辞职赋闲后也笔锋不辍,力挺教皇和传统的权威,这不仅是他的工作,更是他的信念,他要捍卫他的信仰和社会的和平。
有一种声音认为,莫尔的笔战是对新教的「攻击」。是吗?
如果按照当时的标准,拥有主流、权威、传统地位的是罗马教会,而新教人士原本是服膺教会的信众,他们是教会的叛徒,如果说「攻击」,那应该是「异端」在攻击罗马教会才是。而后来国王顶替罗马教会取而代之,评价是否就该颠倒了?再后来国王又排斥新教,评价是否又该颠倒回来?
按照现在的标准,对公共性的人或事表达看法,完全是言论自由,即使这种看法是批评和否定。「异端」可以否定罗马教会、抨击罗马教皇,他们也可以被别人否定、抨击。
而「攻击」一词,每一次使用就可能意味着一次滥用,它把读者毫不尊重地摆在某一立场上,把发出批评的人当作是敌人,不理会事实和逻辑,催生的只有仇恨和愤怒。当年欧洲的宗教论战,如果因为双方偶尔出现的激烈词汇,就视为互相攻讦谩骂,那就忽视了他们真正讨论的内容。如果我们把新教一方视为胜利者(虽然罗马天主教会并没有被摧毁),并站在胜利者一方,把对方的言论看作是「攻击」,那我们就看不到批评的意义。即便是落败者的批评,也可能有真理,也可能有塑造社会的有益观念,即使毫无价值,也是人类的一种思考。掀起人类巨大变革的 路德 否定人的 free will,认为人的一生上帝已预定好,只要顺从上帝就能得救,而人文主义者,譬如上文提到的 Pico ,则肯定人的 free will,人不是上帝的附属。莫尔对新教的「攻击」,不是逆历史潮流而动,不是「落后」对抗「先进」。他的政治主张在英格兰落败了,但是,他的理念永远散发着光芒。「胜者」不等于主义的正确,「败者」也不等于理念的错误,而且再荒谬的观点,也有发声和留存于世的权利。
最后的日子:审判
因为坚持自己的信仰,莫尔被国王投入了监狱。在狱中,莫尔仍然把大量时间用在写作上。他把自己的人生哲学,对现实世界的忧虑、思考,对国王统治的告诫,都一一化为文字。他在狱中的所有作品,后世集结为「塔中书」。
在狱中被关押了一年多,国王对仍然不肯低头的莫尔下了杀机。1535 年 7 月 1 日,有新王后三位亲人参与的法官小组对莫尔进行审判,指控他犯有叛囶罪。莫尔机智地运用程序正义保护自己,沉默以对。根据英国习惯法,「沉默等于同意 qui tacet consentire videtur」,意味着莫尔承认国王对教会的绝对权威,这样莫尔既能避免违背良心的宣誓,也不会被定罪。但在无缰的权力面前,法律不是挡箭牌,有人在指使之下做了伪证,声称莫尔叛囶,只花了 15 分钟,陪审团便判决莫尔「叛囶罪」成立。
从背叛和忠诚的角度讲,他背叛的是亨利的 state,不是 country 或 nation,更不是信仰。
传说,在登上断头台的时候,莫尔不改幽默本性,他对行刑官说:「你保证我安全上去,至于怎么下来,我自己都安排好了。」
莫尔留下遗言「我作为陛下的忠实仆人而死,但我首先是上帝的忠实仆人」。他对国王忠心耿耿,工作尽职尽责,但却拒绝向违背自己信仰的法案宣誓。对他而言,忠于上帝才是根本的。违背内心的信仰,是他无法妥协的底线,哪怕他是国王。